電話預約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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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預約接見注意事項
一、目的:本所基於便民服務之宗旨,為縮短收容人家屬辦理及等候接見之時間,特開辦電話預約接見業務。
二、預約接見申請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國定例假日不受理),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時止。
(二)請於接見日之前一日完成預約手續。
三、申請對象及接見次數:
(一)對象:以最近親屬為限,且在本所已申請一般接見達一次以上者。
(二)接見次數:1.少年:留置觀察、管訓、刑事少年每日一次;觀察勒戒、戒治少年每週一次。
2.成年受戒治人:每週一次
四、專線電話號碼:04-23865827
五、接見梯次時間表:上午09:15至11:45下午14:00至16:00時止。
上午 |
下午 |
第一梯次09:00~09:30 第二梯次09:30~10:00 第三梯次10:00~10:30 第四梯次10:30~11:00 第五梯次11:00~11:30 |
第六梯次14:00~14:30 第七梯次14:30~15:00 第八梯次15:00~15:30 第九梯次15:30~16:00 第十梯次16:00~16:30 |
附記:人數過多時,則接見梯次時間視情況調整
六、電話預約接見注意事項:
(一)違規考核中之收容人不適用本項服務。
(二)每次預約以接見一次為限。
(三)辦理預約後尚未完成接見者,不接受第二次預約登記。
(四)完成預約接見之家屬,請於接見當日持身分證明文件,至接見室辦理報到登記手續。
(五)完成預約接見之家屬,如未能依預約日期及時段前來辦理接見者,應於預約日期前一上班日,撥打04-23865827取消預約;未依預約日前來辦理接見,半年內達三次者,自最近一次預約接見日起六個月內暫停受理預約。
(六)電話預約服務不適用星期例假日及春節接見。
(七)家屬辦理預約時應以真實身分登錄,經查有偽造或謊報身分者,取消使用此項服務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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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務部矯正署所屬矯正機關預約接見實施要點(PDF).pdf89 KB 108-02-12 下載次數: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