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8月25日(六) 9:30-13:00 在虎頭山兒童公園舉行法律擂台賽及園遊會活動,詳細內容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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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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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律冠軍就是我」法律問答擂台賽活動採訪通知
發稿人:桃園地檢署
活動承辦人:王淑芬
聯絡電話:3358370-648
誰是法律冠軍王?
桃園地檢署為了減少少年兒童犯罪及被害預防,在暑假期間舉辦了一系列「預防犯罪心風潮,法律冠軍就是我」活動,並推出「阿囉猴」作為代言,期待藉由健康的休閒活動傳達犯罪及被害預防的觀念,現在桃園地檢署又出新招,尋找「法律冠軍王」,歡迎轄內民眾在 96年8月25日上午9時30分前往桃園市虎頭山兒童公園來挑戰。
桃園地檢署為了讓青少年兒童能夠從遊戲中可以得到更多的法律常識,特別向轄內民眾下戰帖,舉辦了「法律冠軍就是我」法律問答擂台賽,讓少年兒童可以從競賽中可以學習犯罪及被害預防的法律觀念。推出「法律冠軍就是我」法律問答擂台賽,只要民眾在
桃園地區96年度少年兒童暑期預防犯罪活動~
「法律冠軍就是我」法律問答擂台賽參賽辦法
一、活動名稱:「法律冠軍就是我」法律問答擂台賽
二、比賽時間:96年8月25日上午10時
三、比賽地點:桃園市虎頭山兒童公園
四、參賽資格:凡有興趣挑戰「法律冠軍王」之民眾。
五、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活動當日上午10:00前至報名處報名。
六、比賽方式:
(一) 由主持人發問,參加民眾自行選擇答案之一方,答對者繼續晉級,答錯者則接受噴乾冰之懲罰。
(二) 持續答對75題之民眾,改至台上回答問題,由主持人發問,完全答對100題者獲得獎金5000元。
(三) 答對者超過3名時,進行PK賽,直至可選出3名為止。
(四) 如果無人答對100題,則由答對題數最多者獲得獎品一份。
七、獎 項:
(一) 法律冠軍王:獎金伍仟元(郵政禮金)及現場加冕儀式。
(二) 如「法律冠軍王」從缺,總答對題數最多者為優勝,可獲得獎品。
八、注意事項:不可攜帶任何電子通訊器材或法律相關書籍進入比賽場地。
九、本參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園遊券兌換辦法
一、 至現場民眾報名處報名參加法律冠軍王擂台賽並領取闖關卡,一人可領取一張闖關卡。
二、 只要參加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社會局、警察局、稅捐稽徵處、政風室、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桃園郵局、更生保護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縣觀護志工協進會所設關卡,闖關成功並集滿10枚闖關獎章,就可以兌換現場活動園遊券一張。
三、 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四、 本參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
有獎徵答摸彩活動辦法
一、 分為通訊有獎徵答及現場有獎徵答摸彩兩部分,均統一在節目中摸彩。
二、 通訊徵答部分,民眾自行填寫有獎徵答答案寄回本署第二辦公室及可參加摸彩,抽中獎品部分,地檢署將會把獎品郵寄得獎人。
三、 另現場服務處準備有獎徵答題目摸彩券,只要填寫答案投入摸彩箱即可參加摸彩,摸彩時得獎人需在現場,不在現場者視同放棄。
四、 得獎名單將公佈在舞台旁之兌獎處,得獎者請自行至兌獎處兌換,如重複中獎,一人限領一份。
五、 本參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公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