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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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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本監各級數受刑人接見時間、次數規定,並自105年12月30日起實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07
  • 資料點閱次數:1141
一、依法務部矯正署105年12月30日法矯署安字第10504008360號函辦理。 二、各級數受刑人接見時間、次數規定如下: (一)第四級受刑人每星期1次(任1天)。 (二)第三級受刑人每星期1至2次。 (三)第二級受刑人每3天1次。 (四)第一級受刑人每1天1次。 三、以星期計算者係指星期日起至星期六,以天計算者包含國定例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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