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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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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距接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1-27
  • 資料點閱次數:150

遠距接見申請說明

  1. 目的:本監為便利遠地家屬辦理接見,免去舟車牢頓之苦,開辦「遠距接見」業務;收容人家屬可透過住居所附近之矯正機關視訊設備與本監收容人會面,減少奔波兩地之時間與花費。


  2. 適用對象:
    1. 收容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及二親等內之姻親。
    2. 每次接見以二人為限。

  3. 接見時間及次數:
    1. 上班日週一至周五下午2時至4時30分、共分五時段。
    2. 每週1次、每次30分鐘。

  4. 申辦方式:
    1. 填寫遠距接見申請單:請至本監接見室、鄰近矯正機關索取或至法務部網站下載填寫。
    2. 檢附証明文件:身份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3. 以郵寄或傳真申請:將上述資料備妥後、以掛號郵寄或傳真至本監。
    4. 等候通知:本監將以電話、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家屬資料審查結果。
    5. 攜帶證件至鄰近矯正機關辦理遠距接見: 申請人依通知之日期、時間、攜帶身份證明文件至鄰近矯正機關,填具遠距接見登記單,經審核身分通過後,即可與本監之收容人進行接見。

  5. 洽詢方式:
    1. 電話:(04)23840936 轉 224。
    2. 傳真:(04)2384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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